| 关于在全县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中开展公共管理 |
| 2007-04-11 |
关于在全县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中开展公共管理 (MPA)核心内容培训的通知
各乡镇、街道办事处,县属各部、委、办、局,人民团体: 为加强我县公务员队伍建设,适应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需要,根据国家人事部《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的通知》(国人部发[2005]29号)和北京市人事局《关于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公共管理(MPA)核心内容培训的通知》(京人发[2005]43号)要求,县人事局将在全县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中开展公共管理(MPA)核心内容的培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,使公务员掌握现代公共管理专业知识,提高科学行政、民主行政,依法行政能力,切实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,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,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管理水平,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管理和服务。 二、培训对象 县属各单位中科级及科级以下公务员(男,50周岁以下;女,45周岁以下公务员必须参加)。 三、培训安排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,我县将用2年时间对全县科级及科级以下公务员进行公共管理(MPA)核心内容培训,今年计划完成四期,具体安排如下: (一)培训方式及课时安排 培训采取学员自学(在北京继续教育网上辅导自学)与脱产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脱产学习时间为一周。 (二)培训时间:第一期集中培训时间为2006年9月11日——9月15日,以后各期安排以人事局通知为准。 (三)培训地点:县行政学校(县委党校)。 (四)培训内容:国家政治、公共管理、公共政策、公共经济、依法行政、公共行政伦理等六门课程。 (五)培训手续的办理及费用 1、各单位接到《密云县公务员调训通知单》后,由单位集体到县行政学校交纳培训及考试费用。 2、培训费每人90元,考试费每人20元。 3、本次培训采用市人事局指定教材,请各单位于8月23日前到县人事局教育培训科购买(每册20元)。 (六)考试:考试由市人事局统一命题和组织阅卷。市人事局指定我县考点为行政学校,采取上机答题的形式进行(考试时间另行通知)。对考试成绩合格的公务员,由市人事局发放考试成绩单,其成绩登记在《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》上,列入每年公务员更新知识范围,并作为公务员任用、任职定级和晋升的依据。 四、工作要求 1、克服工学矛盾,积极组织报名。由于今年公务员的培训、考试任务较重,各单位要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,严格按照县人事局下达的培训指标选派学员,保证学员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培训及考试。 2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培训工作,明确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本单位公务员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,并有专人负责。8月23日前将主管领导姓名、职务、联系电话,具体工作人员姓名、职务、联系电话及参加培训人员名册(见附件)报人事局教育培训科。
附件:密云县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人员名册
联 系 人: 王春海 王海波 联系电话: 69057001
二〇〇六年八月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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